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,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单招生

 2023-09-16  阅读 576  评论 0

摘要: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报名、高考专业、招生简章、院校排名等相关文章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,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

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报名、高考专业、招生简章、院校排名等相关文章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

第一章 总则

 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,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
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、专科招生工作。

 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,接受广大考生、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。

第二章 学院概况

  第四条 学院全称: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(国标代码:14042)

  第五条 学院地址: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 39号(邮编:710109)

  第六条 招生层次:全日制本科、高职(大专)

  第七条 办学类型:独立学院

第三章 组织机构

 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,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,统筹学院招生工作,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。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。

 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组织和设施本、专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。

  第十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,学院常设招生监察小组,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,并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,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。

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

 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:学院在北京、天津等全国30个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。招生计划以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。

 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:

  1、严格执行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,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,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
  2、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,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,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,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,不设志愿、专业级差分;已经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,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,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作退档处理。

daXue.Junzilian.Com大学网中国大学院校信息查询,全国大学排名,高考录取分数线,高考志愿填报,高考成绩查询,高考政策,高考备考学习资料下载。

免责声明: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,注重分享,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,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,或有版权异议的,请联系管理员,我们会立即处理,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,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立即通知我们,情况属实,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,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,谢谢!

原文链接:http://daxue.junzilian.com/34010.html

发表评论:

管理员

  • 内容116034
  • 积分0
  • 金币0
关于我们
招生信息网(daxue.junzilian.com)中国985、211大学院校信息查询,全国大学排名,高考录取分数线,高考志愿填报,高考成绩查询,高考政策,高考备考学习资料下载。
联系方式
电话:17898872021
地址:
Email:
注册登录
注册帐号
登录帐号

Copyright © 2022 大学网 Inc. 【测试站】 保留所有权利。 Powered by www.junzilian.com

湘ICP备2022023070号

  • 我要关灯
    我要开灯
  • 客户电话

    工作时间:8:00-18:00

    客服电话

    17898872021

    电子邮件

  • 官方微信

    扫码二维码

    获取最新动态

  • 返回顶部